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科是所有报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的科目,如果是报考公安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这两科之外,还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可以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具体的考试信息。
江苏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信息
一、面试人员确定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成绩规定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