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转本能报八个志愿,在每个志愿中学生必须填报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学生需要对所填报专业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确保自己符合该院校和专业的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己的实力进行报考。
专转本志愿录取规则是什么?
一、常规录取
先进行常规志愿录取,录取时依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文考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高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二、征集志愿录取
常规志愿录取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三、降分录取
普通类专升本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高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由高校提出降分申请,其中公办院校最多允许总分降10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最多允许总分降20分;英语单科不降分。经批准后,可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放分数线下10分以内、且有填报该所高校征求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