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等级考是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 、b、c 、c、d 、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每个区间人数的多少制定标准,原始成绩进行转换后排名不变。
山东高考等级考介绍
一、基本介绍
具体换算规则是,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 、b、c 、c、d 、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二、选科要求
选科要求一般包括四类,分别是从考生所选等级考试的3科中制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其中,指定1门科目的专业,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指定2科或3科要求均需选考的,考生则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指定2科或3科要求选考其中一科的,考生选考其中一科即可报考;指定“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报考则不受选考等级考试的科目限制。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的,因此,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也可能会有不同的选考要求。